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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楼市丨2023年济南房地产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 2023-12-22 13:39:31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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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房地产市场发布及实施了许多的政策措施,这都是有利于广大购房者的利好,但是还有很多购房者不清楚具体有哪些政策,下面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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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人民银行、银保监 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与新建住房价格走势挂钩、动态调整,有利于支持城市政府科学评估当地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形成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

1.10 济南 多孩家庭公积金额度提升

1月10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济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制定了《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细则》,提出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90万元;三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1.18 济南 限购区域内3套及以上住房的,出售1套后半年内可再购1套

1月18日,济南住建局表示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济南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对限购区域内已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出售1套后,可于半年内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住房。继续优化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购房,不用再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该政策于1月19日起执行。

2.3 自然资源部 集中供地调整为“集中公告”,允许“分散供应”

2月3日,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年度供地计划,分批次公开未来一定时间段内拟出让地块的详细清单。每次公开详细清单对应的拟出让时间段原则上不少3个月,同时,详细清单内的地块,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此外,自然资源部表示,此举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更好发挥充分公开披露信息对于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积极作用。

2.8 济南 发放5000万置业消费券

2月7日,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济南市将发放5000万元置业消费券。根据《2023年济南市置业送消费券活动实施规则》,规定2月8日至6月30日,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不包含商业、车位、储藏室等其他业态)并在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前5000名签订网签合同的消费者(不含单位)均有机会参与领取。每套网签合同对应10000元消费券。

本次消费券使用范围:“建行生活APP”内商超百货、家具家电、餐饮娱乐、住宿等全品类业态。每套总价值10000元(消费金额大于等于消费券面额即可核销使用),面额搭配分为5个种类(A、B、C、D、E),符合派券条件的消费者可任选其一。网签公示达到前5000名后,暂时停止公示。

3.5 人大 首提防范化解头部房企风险

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指出,过去五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进长租房市场建设,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政府工作建议,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防止无序扩张,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

3.17 央行 降准

央行3月17日发布公告称,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决定于2023年3月27日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本次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6%。

3.30 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 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

3月30日,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联合公开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以点带面,积极做好“带押过户”。

4.21 最高法 商品房烂尾优先返还购房款

4月21日,人民法院报刊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根据批复,如遇商品房烂尾,购房者主张的房屋交付请求权、价款返还请求权,均优先于其他债权。

4.25 自然资源部 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4月25日,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这意味着经过十年努力,从分散到统一,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覆盖所有国土空间,涵盖所有不动产物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

2023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定位。未来五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显然是“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题中应有之义,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保护人民群众不动产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5.1 济南 调整二手房评估价格

济南从5月1日起调整二手房评估价格,这是存量房交易评估计税价格继2018年9月1日后再次调整,而且今后会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定期调整。相关部门人士证实,本次调整由税务部门联合多个部门向市政府递交报告,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堵上“阴阳合同”漏洞,提高二手房交易环节评估计税价格的准确性。由于通告发布后正值五一假期,具体实施从5月4日上班后执行。据了解,具体到调整幅度,会根据片区、地段市场实际情况“一房一价”进行评估。

5.8 住建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规范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

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发布意见,从十方面明确监管措施,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其中提出,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场所或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应当分别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6.20 央行 lpr下调

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55%,5年期以上LPR为4.2%。此前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此次1年期,5年期LPR均下调10BP,这是今年以来首次下调LPR,同时也是时隔8个月降息,再创自LRP实行以来新低。

7.10 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房地产"金融救市16条"期限延长

7月10日,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将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延期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二是对于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7.20 国税局 买卖住房减征契税、个税、增值税等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有12条优惠政策直指房屋交易相关税费。优惠后个人在购买首套或首改时将减征契税,而且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7.21 国务院 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

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并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

7.24 政治局会议 首次未提"房住不炒"表述,强调供需关系变化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针对房地产,会议提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要加强金融监管,稳步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7.28 国务院 国家出台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国办函【2023】70号)明确表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房改造,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8.15 山东 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

8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包括四大方面共40条政策措施。其中,对于房地产市场,通知提到,新市民、青年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照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8.25 三部门 推动首套房“认房不用认贷”

8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 (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8.25 三部门 延长换房退个税

8月25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31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 引导首付、利率和存量首套房利率下调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9.1 山东 公示首套商贷利率政策下限

9月1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则在官网对山东省各地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情况进行了公示。

山东省除济宁市外其他各地市2019年10月8日-2022年5月14日执行的利率下限是LPR,2022年5月15日至今,则是LPR-20BP;济宁市2019年10月8日-2022年5月14日执行的利率下限水平是LPR,2022年5月15日-2022年10月4日执行的则是LPR-20BP,2022年10月5日至今是LPR-35BP;

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此次公示的正是山东各地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情况。

9.7 四大行 主动调降存量首套房贷利率

9月7日,工行、农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先后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

中国银行公告称,“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我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贷款,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并提供佐证材料,经我行审批通过后按照批量或单笔的方式进行调整”。

①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②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③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9.11 济南 全域取消限购

9月11日,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为保持济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从即日起,济南市全域取消限购。从9月11日开始,济南对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取消二环以内的历下区、市中区区域购房限制;同时,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在此之前,只有济南市二环以内的历下区、市中区区域有购房限制,现在为济南市全域取消购房限制。

9.15 济南 支持公积金交首付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支付购房首付款压力,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自9月15日起,凡是在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济南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房,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具体来说: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购买存量住房,可以申请将个人的公积金余额划转至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如果所购住房不在上述区域内,可在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或存量住房交易过户后,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首付款。

9.22 济南 二次发放5000万置业消费券

9月22日上午9时,“安居济南 乐享泉城”——2023齐鲁(济南)秋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在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开幕。本次房交会从9月22日持续到9月24日,在帮助购房者一站式看房选房买房的同时,济南还启动发放5000万元置业消费券,多重优惠给购房者带来真金白银的实惠。本次秋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设置品质人居、二手房、银行咨询服务、民生服务四大片区。品质人居展区,鲁能、万科、中海等33家品牌房企携旗下60多家优质楼盘亮相。各参展企业带来了一口价、折扣促销、送购房大礼包等多种形式限时专属优惠。部分房企还推出“换新购”交易模式试点,通过联动第三方机构帮助购房者快速“卖旧房,买新房”。

10.17 自然资源部 取消地价上限和远郊容积率1.0限制

10月17日,据消息称,9月底自然资源部已给各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发文件,内容包含:建议取消土地拍卖中的地价限制、建议取消远郊区容积率1.0限制等。

10.19 济南 土拍恢复“价高者得”

10月9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补充公告,对10月中下旬即将进行的市本级两场土拍出让规则进行调整,恢复2017年8月前“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环节不再设立最高限价。

10.26 住建部 新一轮房改,商品房回归商品属性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明确了两大目标:

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

二是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由于该文件明确提出“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在大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其中保障性住房地位空前提升,与市场定位关系明确,被称为“新房改方案”。

10.30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 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

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11.9 济南 公贷首套房提升额度延长3年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继续执行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广大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高额度继续执行如下:

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5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80万元。执行期限至2026年11月12日。

11.17 央行、金管总局、证监会 明确要求“三个不低于”

金融监管部门于11月17日召开的金融机构座谈会上,讨论了多项房地产金融放松政策。会议提出了“三个不低于”,即各家银行自身房地产贷款增速不低于银行行业平均房地产贷款增速,对非国有房企对公贷款增速不低于本行房地产增速,对非国有房企个人按揭增速不低于本行按揭增速。

会议强调,要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正常经营的房地产企业不惜贷、抽贷、断贷。继续用好“第二支箭”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债融资。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合理股权融资等。

12.2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定调了2024年经济工作,强调“明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释放重要信号。

会议要求,明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要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

责任编辑: husi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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