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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11月底前物业收费公示统一模板

发布时间: 2016-11-06 07:53:47

来源: 山东商报

分类: 购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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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济南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本月底前全市实行专业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收费将统一公示,在标价之外,物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据了解,物业服务收费公示范围包括济南行政区划内,实行专业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根据物价局公布的物业服务收费公示栏参考样表,公示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服务等级、服务合同期限、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含共用车库服务标准)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等级(星级)公示相对应的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将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进行细化、量化,便于业主的监督。除此之外,受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服务项目,其收费也应实行明码标价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同时加以说明。

截止到本月底之前,济南所有实行专业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均需在小区显著位置以公示栏的方式进行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具备条件的项目可同时配合使用电子屏幕、社区网络、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公示栏,收费明码标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物价部门将对物业收费和公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进行收费公示,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公示内容与合同约定不符等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 xi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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