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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可不能再随便挂!济南要建立管理系统了

发布时间: 2019-06-05 09:56:42

来源: 齐鲁壹点

分类: 其他楼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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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告,公布了《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这一条例已于2019年4月28日经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5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济南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开放,将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以及户外广告设置方案、设置人、设置申请和批准等有关信息纳入该系统,方便设置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和有关管理部门查询和监督。

除了对户外广告、牌匾的规划、设置等进行明确外,《条例》还明确申请设置户外广告许可的,应当向相关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符合专项规划、设置方案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对申请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核发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

同时,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应当将审批信息自批准之日起两日内传送至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信息系统。

此外,如果相关部门提出或者公民投诉举报认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妨碍市容市貌的,城市管理部门经核实并听取设置人陈述后提出处理建议;设置人对处理建议有异议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商务、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代表、市民代表进行会商,出具保留或者整改意见书并通过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对确需整改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设置人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 zha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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